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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是原浙江省电力局法律处处长陈臻律师。经过十余年的努力,阳光所现已成长为一家在国内具有良好声誉的专业商事律师事务所,尤其擅长能源电力领域的法律服务,以快速反应、审慎尽责、团队合作的执业风格赢得广泛好评。2007年初,阳光北京分所正式成立,北京总部基地1600余平米办公楼投入运营。
阳光所自成立以来,坚持专业化定位、团队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人文化发展战略,重视人才培养,关注客户成功,追求阳光所、律师与客户共同和谐发展的理想目标。十余年来,阳光所为能源电力项目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涉及总金额2200亿元人民币以上,遍及全国十余个省市。凭借出色的专业实力与良好的服务质量,阳光所受到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神华集团等诸多高端客户的长期信赖。自2000年以来,经国际公认的律师资质评选机构评定,阳光所连续入选《亚太律师事务所500强》。
阳光投诉监督电话:杭州:0571-87635158 (成守浩)北京:010-51103199转8180 (王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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