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概况
Sunshine Overview


阳光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设有办公室。阳光所一贯坚持"专业化定位、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模式,走“专精特新”发展路线,助力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经过近30年的历练,打造了“跨团队协同作战能力、行业政策法律研究能力、执业风险控制能力”三大核心能力,广泛受到大型央国企、世界500强、行业头部企业的信赖。

阳光所长期专注于新能源、核能、电力电网、气候变化、油气、基础设施等六大行业,恪守“快速反应、勤勉尽责、真诚合作”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投资并购、工程建设、合规运营、“走出去”及争议解决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法律服务。

阳光所连续多年被钱伯斯等知名评级机构誉为能源与自然资源、公司与商事法、环境法领域一等律所。国际知名评级机构钱伯斯称客户评价创始人陈臻主任“在环境和能源相关工作上非常、非常精专;是国内电力和核能集团的首选,同时因参与可再生能源法和环境法研究项目而受到瞩目,是业内公认的顶级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家”。
阳光荣誉
Sunshine honor
阳光所因长期致力于新能源、石油天然气、火电、核电等大型能源环境项目,多年以来连续获得国际知名评级机构Chambers、ALB、IFLR、CLP的重点推荐。
荣获Chambers “能源项目及基础设施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能源与自然资源第一等”、“环境法第一等”;荣获CLP “能源及自然资源项目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项目与能源律师事务所”;荣获ALB“最佳中东部律师事务所”、“最具社会责任感律所”;荣获Asialaw Profiles“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荣获IFLR“项目开发领域第一梯队”、 “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荣获Legal500“项目与能源领域推荐律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 2013年荣获“能源项目与基础设施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Chambers中国法律卓越奖
  • 阳光所荣获2021年《亚洲法律概况》杰出律所称号
  • 阳光所荣获IFLR项目开发领域第一梯队称号
  • 阳光所荣获“钱伯斯2021年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受认可律所”称号
  • 阳光所荣获2020年IFLR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卓越律所称号
  • 阳光所荣获2020年《亚洲法律概况》“能源”领域“杰出律所”和“基础设施”领域“推荐律所”称号
  • 阳光所荣获2020年LEGAL500“项目与能源”领域二等律所
  • 阳光所荣获ALB M&A Rankings “2020中国大陆内资(值得关注律所)
  • 阳光所荣获“钱伯斯2020年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受认可律所”称号
  • 阳光所荣获“钱伯斯2020年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第一等”称号
  • 阳光所荣获“钱伯斯2020年环境法领域第一等”称号
  • 阳光所荣获“2019 IFLR 项目开发领域的第一梯队”律所称号
  • 阳光所荣获钱伯斯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奖项
  • ALP
  • 阳光所荣获钱伯斯能源与矿产资源领域第一等、环境法领域第一等、公司商事领域第一等、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受认可律所
  • 《亚洲法律概况》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杰出律所
  •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项目开发领域第一梯队
  • 阳光所荣获CLP“2017年度最佳项目与能源律师事务所”
  • 阳光所荣获IFLR2017年度“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杰出交易顾问
  • 阳光时代荣获能源与矿产资源”名列第一等
  • 阳光所荣获《商法》卓越律所大奖
  • 阳光所2016年度入选chambers亚太客户手册”公司商事“、”能源与自然资源“、”环境“领域第一等律所以及项目与基础设施(中国律所) 受认可的执业所
  • 阳光所2015年度入选Chambers亚太客户手册”公司商事“、”能源与自然资源“、”环境“领域第一等律所
  • ALB“最佳中国中东部律师事务所”
  • 2015年度中国PPP项目十佳律师事务所
  • 阳光所荣获IFLR2016年度“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卓越律所大奖
  • 阳光所荣获IFLR2015年度“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卓越律所大奖
  • 荣获CLP“2014年度能源及自然资源项目最佳中国律所”大奖
  • 《商法》2015年度“能源、项目融资及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大奖
  • 2012年度入选Chambers亚太客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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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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