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概况
Sunshine Overview


阳光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设有办公室。阳光所一贯坚持"专业化定位、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的组织模式,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线,助力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经过30年的历练,阳光所打造了“跨团队协同作战能力、行业政策法律研究能力、执业风险控制能力”三大核心能力,广泛受到大型央国企、世界500强、行业头部企业的信赖。

阳光所长期专注于新能源、核能、电力系统、绿色低碳、煤油气氢、基础设施等六大行业,恪守“快速反应、勤勉尽责、真诚合作”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投资并购、工程建设、合规运营、“走出去”及争议解决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法律服务。

阳光所连续多年被钱伯斯等知名评级机构誉为能源与自然资源、公司与商事法、环境法领域一等律所。国际知名评级机构钱伯斯称客户评价创始人陈臻主任“在环境和能源相关工作上非常、非常精专;是国内电力和核能集团的首选,同时因参与可再生能源法和环境法研究项目而受到瞩目,是业内公认的顶级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家”。
阳光荣誉
Sunshine honor
阳光所因长期致力于新能源、石油天然气、火电、核电等大型能源环境项目,多年以来连续获得国际知名评级机构Chambers、ALB、IFLR、CLP的重点推荐。
荣获Chambers “能源项目及基础设施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能源与自然资源第一等”、“环境法第一等”;荣获CLP “能源及自然资源项目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项目与能源律师事务所”;荣获ALB“最佳中东部律师事务所”、“最具社会责任感律所”;荣获Asialaw Profiles“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荣获IFLR“项目开发领域第一梯队”、 “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卓越律所;荣获Legal500“项目与能源领域推荐律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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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国内第一家专业为能源与环境项目“开发、投资、融资、建设与运营”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的商事律师事务所。阳光网站上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网站访问者与阳光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阳光就特定事项提供了法律意见。本网站所使用的的大部分图片均涉及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如有任何相关版权问题,请与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