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国际业务合伙人。中南大学英语文学学士,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2003-2004年牛津大学访问学者。
朱宏文律师擅长涉外法律业务,重点服务能源与自然资源、项目与基础设施行业的“引进来”和“走出去”,境外主要涉及东南亚各国、马耳他、匈牙利、黑山、德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以及埃及、土耳其、沙特、阿联酋、巴西、阿根廷等国,20余年助力中资企业在海外行稳致远。
朱律师执业20多年,完成数百起跨境投资并购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照付不议”天然气交易、绿电和碳排放权交易,并利用丰富的谈判经验、争议解决技能和行业经验,为客户解决了大量的跨境争议,包括通过谈判成功协助中国企业解决数十起国际工程承包纠纷,成功代理中国企业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等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案件,部分项目和案件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商法》等多项年度交易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