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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刊简报

能源决策参考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

近期,国家密集发布了关于新型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核算、可再生能源消纳及新能源重卡应用的指导文件,旨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完善碳排放统计体系。其中,《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等核心目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确立了物理、交易、分摊三种认定方式;《《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强化了分区分档的刚性消纳责任;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则设定了2030年渗透率40%的具体目标;氢气管输工程成套技术与标准体系发布,我国氢气长输管道从单点攻关走向体系化应用。

市场层面,我国发电装机容量首次突破40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已达62%。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9%,高技术制造业及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增速显著。此外,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省级绿证交易市场落地省份,我国纬度最高的光热电站在吉林投产,标志着新能源消纳和技术应用和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策动态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一是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二是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三是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四是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五是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在空间布局方面,规划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布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根据遵循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的原则,指南明确了三种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认定方式:物理认定(自发自用等)、交易认定(电能量与绿证交易)和分摊认定(省间与省内分摊),并设置交易认定上限以避免重复计入。在核算方法上,指南构建了省级、地市级和电力用户三级差异化核算体系,确保数据科学准确。同时,明确了各级核算责任主体,要求加强落地实施,完善绿证配套制度与系统功能。指南有效衔接了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与碳排放核算,为精准核算电力间接碳排放、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公布

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 一是实行分区分档。提出“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对不同省份分档设置权重增量。 二是加强中长期引领。根据能源局信息,能源局下达各省份2026年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时,将同步下达2030年权重指标。 三是强化刚性要求。在权重指标设置上,对各省份提出刚性的年度增长要求;在核算方式上,要通过实际消纳电量完成,确实无法完成实际消纳电量的,可通过绿证补充完成;在评价方式上,强化考核要求,对未完成的省份,国家视情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予以约谈、通报,未完成的权重指标需转移至下一年度完成,五年规划期最后一年权重指标不可转移。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印发

近期,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交规划发〔2026〕52号),方案旨在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明确了到2030年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的发展目标。

该方案重点部署了四大任务:一是加快补能设施建设,依托国家交通网主骨架完善布局,打造3万公里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并推动补能网与电网融合;二是加大全场景应用支持,通过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放开通行管控等措施提振消费,推动干线及中短途运输的新能源替代;三是完善运营服务和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与车辆监督,健全售后维修网络并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四是强化科技创新与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数智化融合及关键技术标准互通。

 

氢气管输工程成套技术与标准体系发布

6月29日,国家管网集团正式发布氢气管输工程成套技术与标准体系,填补了我国长距离规模化氢气管输成套技术与标准空白,标志着我国氢气长输管道从单点攻关走向体系化应用。该体系覆盖新建氢气管、天然气管道掺氢改造全流程,构建了完整技术图谱,覆盖材料、设计、施工、安全、运维全环节,将破解我国氢气管输规模化发展技术瓶颈,支撑氢能产业发展。

 

市场动态

我国发电装机容量首次突破40亿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5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40.1亿千瓦,同比增长11.0%,已超过美国、欧盟、印度、日本、俄罗斯发电装机总和。2010年至2025年,我国发电装机年均增速达到9.7%。

从装机结构上看,非化石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成为增量绝对主体。煤电装机占比从2010年的61%下降至2026年5月的32%;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由2010年的25%提升至2026年5月的62%;2010年以来,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占全部新增装机的比重达到74%;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由2010年的24%提升至2026年5月的61%;2010年以来,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占全部新增装机的比重达到73%。其中,风电、太阳能新增装机占全部新增装机的比重分别达到21%、43%。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6年5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5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78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增速比4月份加快1.6个百分点;日均发电253.0亿千瓦时。1—5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39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分品种看,5月份,规上工业火电增速放缓,水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加快,核电、风电由降转增。其中,规上工业火电同比增长2.1%,增速比4月份放缓1.0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水电增长13.0%,增速加快0.8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核电增长5.0%,4月份为下降8.7%;规上工业风电增长0.5%,4月份为下降5.0%;规上工业太阳能发电增长12.1%,增速加快5.0个百分点。

 

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9%

6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6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二产业用电量57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其中,工业用电量57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高技术装备制造业用电量10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第三产业用电量17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149亿、90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9.9%、45.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

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20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第二产业用电量273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其中,工业用电量270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48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第三产业用电量80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662亿、403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6.8%、44.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0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获批组织开展绿证交易

6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请示的复函》,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绿证交易工作。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成为继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之后,全国首家可同时组织绿证交易和绿电交易的省级电力交易平台。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内蒙古全区新能源装机突破1.7亿千瓦,年生产绿电2791亿千瓦时,对应核发绿证约2.8亿张,新能源装机规模、绿电产量和绿证资源量均居全国首位。

 

我国纬度最高光热电站投产发电

6月29日,我国纬度最高、东北首座光热电站——中广核吉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电站在吉林省大安市投产发电,标志着我国在高纬度严寒地区光热发电技术应用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国同类地区开发建设光热项目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该电站位于北纬45.36度严寒气候区,采用单塔单镜场熔盐塔式技术路线,装机容量10万千瓦,储热时长可达8小时,具备24小时安全稳定连续运行能力,汽轮发电机组可实现快速启动。

作为国家首批沙戈荒“风、光、热、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之一,该光热电站配置4万千瓦熔盐电加热器,能够与电站附近此前已投产的中广核吉西26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13万千瓦光伏项目有效联动,实现在风电、光伏发电过剩时,将富余电能转化为热能储存起来,有效平抑弃风弃光,有效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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