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明律师,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企混改研究中心负责人。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律师资格。
朱律师擅长公司股权与证券领域法律事务,在私募股权投融资、合伙人制度设计、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国企混改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曾为众多国企改制、创业公司股权投融资、员工持股、IPO提供方案策划及全过程法律服务。近年来,朱昌明律师主要为国企混改、国企“双百行动”、国企员工持股试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在《经济观察报》等媒体刊物发表多篇混改研究文章和混改案例。
2004年-至今,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企混改研究中心负责人;
在加入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之前,朱律师曾先后在浙江广联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杭州三元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聚能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投资部经理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