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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型律师的四重境界与修炼路径

近年来,随着律师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化,同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行业内卷成为常态,AI也在重构法律服务行业生态。在此背景下,传统“法律搬运工”式律师已难以满足细分领域客户的深度需求,特别是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行家型律师逐渐被业内追捧,更受到客户的青睐。

20多年前,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下称“阳光所”)的创始人陈臻主任就提出了阳光所要培养“行家型律师”的人才发展理念,并把这一“想法”变成“说法”,在所里发了一篇文章《大象与兔子吃的草不一样》,专门阐述怎样形成一整套的“做法”,打造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行业的人才队伍,作为阳光所差异化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阳光所要把优秀青年律师培养成行家型律师,是历史的基因,也是现实的需要。所谓行家型律师,在于深耕一域、钻研一行,长期聚焦服务某一特定行业的客户,将法律专业与行业实践深度融合,成为既懂法律规则、更懂产业逻辑的专家型合作伙伴。以阳光所为例,三十多年来,全所始终聚焦能源、环境及基础设施领域,深耕电力、新能源、油气、环保等细分产业,形成了鲜明的专业标签与行业生态圈。

一名律师要成长为真正的行业专家,绝非一夕一朝之功,需要持有长期主义的心态,历经层层递进的修炼境界,并以产学研融合的路径持续精进。本文立足于我本人自身成长为行家型律师的实践经验与心得体悟,在陈臻主任关于行家型律师培养的理念及实践基础上,对行家型律师的发展路径进行探析与总结,以期对律师同仁有所裨益。

 

一、行家型律师的四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基础法律功底深厚,行业法律政策精专

行家型律师的立身之本,首先是对行业属性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深度掌握,这是区别于普通律师的核心基础。

一方面,行家型律师必须具备扎实精深的通用法律功底,民法、公司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础法律知识体系必须过硬,这是开展任何法律服务的基础,也是与其他专业律师共通的专业底线。

另一方面,更是要对细分领域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业政策进行系统性、前瞻性钻研。以能源环保行业为例:能源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生态环境法典等属于行业基础性法律,必须深刻理解,运用自如;能源环保建设项目的采购大都属于法定必须招标范围,招标投标法律实务非常重要,不懂招标投标法将寸步难行;油气、环保领域的特许经营、反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等法律体系的掌握程度是判断律师专业能力的重要因素;新能源项目的用地政策、并网接入政策、电价政策等更是具有极强的行业专属属性与时效性,需要律师持续研究精进,及时更新,灵活掌握。

精准掌握行业法律体系尚属基础性要求,更高阶的修炼,是主动参与行业立法草案修订、前沿政策研究,从法律适用者向规则建言者进阶,以此树立行家型律师的专业高度与行业话语权。

 

第二重境界:洞悉行业商业逻辑,读懂产业底层规律

一定程度上,现代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法律规则需要服务于市场经济,服务于商业交易,不懂行业的律师,终究只能提供浮于表面的法律条文。行家型律师的第二重修炼,便是跳出法律条文本身看行业,深入理解产业本身的运行逻辑、技术特点与商业模式。

仍以能源环保行业为例,律师不仅要懂法条,更要懂项目、懂技术、懂经济,才可以在法律服务中抓住行业的痛点难点。我们只有知晓光伏、风电、火电、核电、电网等不同能源类型的开发流程、工程建设节点、投资运营模式,方可知晓光伏项目建设核心痛点是阵列区的土地租赁,风电项目的合规要点是关注进场道路的“以临代永”“以租代征”风险,电网建设中的“点征”与“以补代征”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我们只有掌握升压站、送出线路、光伏阵列区等基础工程概念,理解衰减率、风机功率考核、利用小时数等技术经济指标,才可以让我们在法庭上从容地将行业技术概念“翻译”成法官听得懂的法律语言;我们只有了解新能源交易中“倒卖路条”“资源费”“补贴滑坡”“隔墙售电”等现象的来龙去脉,知晓其政策制定的初衷,以及由此带来的行业特殊收益模式与风险传导路径,才能做到在交易谈判中有所进退,而不是成为“交易杀手”;我们只有充分了解“粉煤灰”“飞灰”“营养土”“污泥”的化学属性,才能判断其法律性质,提出有针对性的合规管理建议。

行家型律师善于从行业发展、商业模式、工程技术、企业运营与经济逻辑角度来解读法律政策,可以穿透合同文本与争议表象,看清商业本质。唯有将法律规则与行业实践深度结合,才能为客户提供可落地、能避险、促交易的综合性解决方案,让法律服务真正贴合产业需求、创造实际价值。

“我们不能做法律搬运工,更不能隔靴搔痒,要能够提供解决方案,因此阳光所的律师要培养经管法三角功,学一点法律相关的其他知识,我就搞各种培训,开‘每日营养餐’。”陈臻主任一直非常强调行业专业知识的学习,要求阳光律师学习行业知识,去客户项目现场学习,拓宽自己的知识结构,做到“营养均衡”。

 

第三重境界:积淀行业实务经验,移花接木赋能客户

长期扎根行业头部企业,经历厚重的实务历练,是行家型律师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其第三重修炼境界。

这种阅历既可以源自入行前在行业内从事管理、法务、工程、技术等一线工作经历,也可以是执业后始终聚焦细分赛道,长期服务行业客户,在一个个项目、一场场纠纷中持续打磨的经历。经历越集中、案例越典型,就越能将行业内的常见风险、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内化为自身的专业直觉与判断体系,进而将其运用到现有的客户服务中。

行家型律师最核心的优势,便在于服务过行业龙头企业,处理过标杆性项目与疑难案件,见过最复杂的交易结构,亲历过最棘手的风险事件,清楚行业内“容易踩的坑”与“顶尖企业走过的弯路”。在服务新客户时,能够将头部企业的风控体系、合规经验、争议解决思路等内化成自我的知识体系,在服务时能够“移花接木”,提前识别隐患、优化方案,让客户少走弯路、不踩旧坑,实现法律服务的前置化与预防性。

具体而言,行家型律师处理疑难法律纠纷时,在深入的法律分析研判基础上,往往还可以做到“现身说法”,通过分享其承办的某起同类型案例,提供现实的司法实践依据,其价值非一般性案例调研可以比拟;行家型律师在交易谈判时,遇到双方就某一合同条款各不让步时,可以引用其参与的行业典型交易案例,说服双方达成一致。

行家型律师还可以把其他项目服务中的非法律经验提供给客户参考,比如,在处理某风电项目用地纠纷时,当地村民因为风水问题拒绝同意任何补偿方案,项目部对此一筹莫展,我将曾经服务的另一风电项目中通过建“风水亭”方式解决村民顾虑的故事告知客户,最终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再如,我在处理某起大型海风事故时,就充分将此前处理另一起特别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经验移植到服务中去,给客户提供的不仅是法律分析本身,还包括舆情应对、危机公关、内部责任界定等全方位的意见。

“与阳光所的合作始于新能源项目,逐渐拓展到其他领域,包括对新型业务的探讨和交流。听了此次的经验交流,再次验证了阳光所对行业了解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为客户解决问题的专业实力。”这是某外资电力企业总法刘女士在参加阳光所年度项目复盘总结会议时的评价。

 

第四重境界:整合行业资源,构筑生态级服务能力

行家型律师的最高境界,是跳出单一法律服务范畴,成长为行业生态的整合者与链接者,实现从专业高手到行业平台枢纽的跨越。

当律师在细分领域形成公认的专业影响力后,其核心竞争力便不再局限于法律服务,而在于对行业全链条资源的统筹、链接与赋能,这要求律师打通行业上下游,构建覆盖立法政策、学术研究、产业资本、技术服务的全方位资源网络。以能源行业为例,阳光所之所以成为领域标杆,正是因为深度参与国家能源立法与政策研究,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等国家级行业协会,与华北电力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能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建立深度交流合作,从而可以与行业内的法律、技术、经济领域的顶级专家进行良好互动交流。

同时,阳光所服务的客户覆盖投资方、建设方、总承包商、设计院、融资租赁机构、供应链企业等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涵盖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头部民企、外资等不同性质企业,由于律师深刻理解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与痛点、资源优势与业务方向、投资重点与合规要求,可以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差异化的增值服务。

在此基础上,律师提供的不再是单纯的法律服务,而是生态级的附加价值:遇到技术质量争议,可快速对接行业顶尖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客户有项目拓展需求,能精准引荐优质资源,高效匹配项目合作机会;通过举办行业主题研讨会、沙龙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促成产业合作与资源互通。从解决法律问题,到创造商业机会;从风险防范者,转变为资源链接者、生态搭建者。这是行家型律师发展的顶级追求,也是成为顶尖行家型律师的重要标志。

2023年与中国能建广东院共同举办“新能源项目投资并购中的经济、技术与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

2025年与中电联法律分会、华润资产共同举办“新能源项目纠纷及困局资产处置实务研讨会”

 

二、行家型律师的修炼路径:以产学研融合实现专业进阶

成为一名真正的行家型律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长期、系统、有意识地修炼。借鉴企业与产业发展中“产学研”融合的成熟思路,同样可以转化为律师专业化成长的有效路径,实现从实务积累到能力跃升的闭环。

 

以“产”为基:在实战服务中积累行业厚度

“产”,就是立足法律服务实践,在法律服务项目与案件处理中扎根行业。行家型律师的所有专业认知、经验判断与商业敏感,最终都来源于服务的客户、经办的项目、处理的纠纷。所谓“顶级甲方成就顶级乙方”,只有拥有足够数量、足够质量的行业客户与标杆项目,才能形成系统化、场景化的经验积累,把抽象法条落到具体产业实践中。可以说,丰富的行业实务历练,是修炼成为行家型律师的基础。

以我本人为例,加入阳光所之前,曾在一家工程管理科技公司就职,从事有关工程管理软件产品推广工作,深入接触了工程造价、施工组织方案编制等工作,对于工程投资相关的“估算”“概算”“预算”以及“清单”“定额”“措施费”等概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为后续从事电力工程业务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加入阳光所后,被派驻到一家电力工程企业担任驻点律师近三年之久,积累了丰富的电力工程行业知识;驻点结束后,回归工程建设业务部继续深入服务于电力建设项目;2014年初,国家开始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陈臻主任敏锐抓住这个发展趋势,建议我将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作为自己的核心产品去打造,并将大量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交由我主办,由此开启了我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领域的深耕细作,最终在该领域取收获较大的成长。

当然,仅有数量的堆积无法完成质的提升,行家型律师不能只是埋头种地、低头干活,盲目应付客户的服务需求,必须时时总结、勤于思考,将实务转化为经验,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而这一切离不开“学”的促进。

 

以“学”为要:打造持续精进的学习组织

“学”,是跳出重复劳动,建立主动学习、持续更新的内生机制。法律服务不能停留在“做完即止”的浅层执行,而要建立学习型组织与内化机制,对经办案例、项目经验、行业规则进行复盘、梳理、提炼,将零散经验转化为体系化知识。同时,行业始终在发展,政策、技术、商业模式不断更新,只有保持持续学习、持续输出,通过内外部培训、专题研讨、知识分享等方式不断迭代认知,才能避免经验固化,真正形成长期核心竞争力。

我本人在成长过程中,坚持将阳光所提倡的项目复盘、案例总结作为日常学习的规定动作,并坚持以成果输出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核心标志。自2014年以来,坚持每年撰写几篇高质量的专业文章,作为国内影响力最大的工程类微信公众号“总包之声”的联合创始人、一线创作人,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工程总承包主题文章。同时通过阳光SOLAR高级训练营这一平台,为客户提供了数十场的工程总承包相关主题培训。通过这些系统地学习与输出,构建了完整的“法律+行业”知识体系。

 

阳光SOLAR高级训练营第六次走进中能建广东院,为60位广东院的业务精英齐聚一堂

在SOLAR高级训练营上授课

对于一家律所而言,如何打造学习型的组织,如何通过有意识地学习为行家型律师的成长搭建阶梯,陈臻主任有其独到的秘籍——组织“行业案例心法萃取”活动,就是指导律师把日常处理法律业务时遇到的行业问题提炼出来,梳理具体的解决方案,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抽蓄电站就是一个大型储能项目,它的贡献主要在支撑电网的稳定性。当晚上负荷少的时候,它来消耗负荷,可以避免电网上其他电源少停机,提高经济性和稳定性,例如配套核电机组……,因此电网的调度至关重要,在海外投资抽蓄项目中必须拿到政府的担保,在并网调度协议中需要明确匹配的条款。”这是陈臻主任在境外抽蓄电力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案例心法萃取时对年轻律师的指导意见。

为了保持阳光所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陈臻主任每年都亲自组织“行业案例心法萃取”活动,并个人出资设立“臻阳光卓越人才发展机制(EDM)”基金,每年评选“阳光臻才”奖,对年轻律师进行激励,引导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关注行业要点痛点,总结独特的行业服务经验,将行家型律师成长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之中,以期保持阳光所在各个专业领域的人才实力。

EDM研修院产品路演活动

以“研”引领:以研究精神塑造专业高地

“研”,就是在实务积累与学习之上,具备研发意识与前瞻视野,实现从“跟着行业走”到“引领行业认知”的升级。在服务与学习过程中,要主动开展前沿问题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及行业层面的立法研讨、政策调研、课题研究;加强与同行、专家、学界的交流碰撞,持续输出专业文章、研究报告、实务指引等成果。通过“研”不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强化专业标签,让自身的专业优势不仅来自经验,更来自体系化、前瞻性的研究能力,最终成为公认的行业法律专家。

阳光所是国内最早设立研发中心的法律服务机构,能源资源环境业务研发中心(简称ERE研发中心)由陈臻主任亲自担任部门负责人,紧跟能源行业立法及政策研究,对能源革命及电力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以及能源企业在低碳目标下的转型发展有十分深入的研究,曾多次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国家能源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政府机关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提供咨询服务。正是由于ERE研发中心的存在,阳光律师才可以紧跟国家法律政策及产业发展前沿,始终保持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2025年,基于多年在电力工程领域的实践,我深刻感受到行业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是由相关法律政策的不完善导致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立法角度完善有关制度。经与陈臻主任沟通,我们向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提议,发起了“电力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及政策法规体系课题”研究工作,形成了相关课题报告,推动出台适用于电力领域的《电力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解决制约电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立法不足问题。

 

三、行家型律师修炼的几个禁忌与发展障碍

成为真正的行家型律师,并非单纯深耕专业即可达成,前行路上存在诸多认知与实践误区,若未能规避,极易偏离正轨、事倍功半,其核心禁忌与障碍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脱离自身基础,缺乏扎实的行业背景与市场根基

行家型律师的成长,离不开匹配的从业背景、行业知识积淀,更需要稳定的客户基础与市场土壤作为支撑。行业赛道的选择并非赶时髦、追热潮,倘若无视自身专业积累、执业经历与资源禀赋,盲目追逐当下热门领域,妄图凭空打造行业专长,终究是空中楼阁。没有前期实践与资源打底,即便表面贴上行业律师标签,也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更无法成长为被市场与客户认可的真行家。

一棵大树的成长,离不开深厚的土壤。同样,如果缺乏足够的行业客户资源,没有足够的项目或案件作为基础,行家型律师的成长将是一句空话,必然是无本之木。而客户从何而来?这本就是“鸡”与“蛋”的悖论。也是困扰行家型律师发展的首要难题。

我很幸运在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加入了阳光所,作为年轻律师,在没有客户基础,没有案源压力的环境里,可以专注于某一领域,服务能源环境领域的顶级客户,服务于国内顶级的大型电力能源项目,让自己拥有了足够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机会。

 

固守功利主义思维,缺乏长期主义的坚守

行业深耕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速成工程,行家型律师的核心价值,源于对行业政策、商业模式、风险痛点的长期跟踪与深度研究。若抱着急功近利的心态,追求短期案源与眼前利益,缺乏持续钻研、长期服务的定力,仅凭一时热情浅尝辄止,便无法吃透行业底层逻辑。唯有放下功利心,以长期主义坚守专业深耕,保持战略定力,在行业服务中持续沉淀,才能逐步建立不可替代的专业壁垒。

正如上文所述,我本人之所以能够扎根于能源环保工程业务方向,正是基于自身具有一定的工程业务背景,加入阳光所以后,通过电力工程企业的驻点服务,逐步形成了电力工程行业知识体系,后续参与了大量核电、水电、火电、新能源、环境治理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在该领域的专业特长。

 

固守单打独斗模式,缺乏团队协作支撑

当下行业法律问题日趋复杂,尤其能源、环保、基础设施等专业领域,涵盖投资、建设、运营、政策监管等多重维度,涉及法律、财税、行业技术等多重知识,仅凭个人精力与能力,绝无可能全盘吃透。行家型律师的成长,绝非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孤军奋战,若始终坚持单打独斗,忽视团队分工与协同,便难以应对复杂的行业法律需求。唯有依托专业化团队,实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借助团队力量攻克复杂难题、补齐能力短板,才能为行家型律师的成长筑牢根基,真正实现行业专长的纵深发展。

“专业化定位、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是阳光所的核心战略,阳光所之所以能够培养一批又一批行家型律师,与这“三化”战略密不可分。如果没有公司化管理、团队化合作,必然导致律师为了短期利益,为了生存,形成各自为政,同质竞争的局面,行家型律师的发展也将最终失去生存土壤,专业化定位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今年,我有幸被授予阳光所“最佳合作共赢奖”,这一奖项旨在表彰在团队合作方面较为突出的合伙人。对我而言,之所以能够积极主动践行阳光所的团队合作理念,也是自身定位于行家型发展方向的必然选择。试想,如果拒绝团队合作,将客户视为自己的个人资源,客户的任何业务都自己包办,又如何能够专注专一于某一领域的研究?如何才能系统而深入地掌握行业法律、政策、商业、技术等庞杂的知识体系?又如何能够满足行业顶尖客户的综合性法律服务需求?

2025年度广州办公室阳光十佳获奖者合影,右三为张建来律师

 

四、结语

从精研规则到洞悉产业,从积淀实务到整合生态,行家型律师的四重境界层层递进、互为支撑;以产筑基、以学赋能、以研引领,则是通往这四重境界的必由之路。在专业化浪潮之下,唯有坚守专业初心、扎根细分领域、持续迭代能力,才能真正成为行业信赖、客户认可的行家型律师,在细分赛道上行稳致远、实现价值。

三十多年来,阳光所能够持续保持在能源、环境及基础设施领域的领先地位,成为中国律师精品化发展的标杆,正是陈臻主任关于行家型律师人才培养理念的最好实践成果。

行家型律师的修炼永无止境,我将继续探索前行,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卓越行业思维,不负客户所托,真正配得上“行家型律师”这一称号。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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