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反垄断执法从 “重点监管” 迈向 “常态化监管”,一个清晰的信号已然浮现:反垄断合规不再是企业的 “选择题”,而是所有市场主体稳健经营的 “必修课”。
基于此,我们正式推出「反垄断合规专栏」。
在这里,没有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堆砌,只有对政策动态的及时解读、对企业痛点的精准回应、对实操方法的系统分享。
我们希望通过通俗化的表达、场景化的分析,让每一位读者都能看懂反垄断、做好反垄断合规。
未来,专栏将持续聚焦反垄断领域的热点、难点与疑点,以专业视角拆解复杂问题,以实用导向提供解决方案。也期待与各位读者共同交流、共同成长,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当反垄断执法从 “重点监管” 迈向 “常态化监管”,一个清晰的信号已然浮现:反垄断合规不再是企业的 “选择题”,而是所有市场主体稳健经营的 “必修课”。
基于此,我们正式推出「反垄断合规专栏」。
在这里,没有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堆砌,只有对政策动态的及时解读、对企业痛点的精准回应、对实操方法的系统分享。
我们希望通过通俗化的表达、场景化的分析,让每一位读者都能看懂反垄断、做好反垄断合规。
未来,专栏将持续聚焦反垄断领域的热点、难点与疑点,以专业视角拆解复杂问题,以实用导向提供解决方案。也期待与各位读者共同交流、共同成长,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研讨会现场照片
会议汇聚了来自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燃气股份公司等20余家单位的近30名嘉宾,并有800余名观众线上参会。
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王俊豪教授,浙江省公平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研究院院长、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王健教授等知名专家出席会议并做主题发言。研讨会由阳光所合伙人、反垄断合规业务中心负责人陈新松律师主持。

陈臻主任致辞
阳光所创始人陈臻主任首先欢迎了到场的所有领导和嘉宾,表示目前公用事业企业正面临竞争性环节放开与强监管并存的双重挑战,希望此次研讨会借助《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出台这一契机,为行业搭建交流平台,共同探索新政策环境下的合规路径,助力行业在深化改革中实现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

王俊豪教授致辞并作主旨分享
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王俊豪教授在致辞中充分肯定本次研讨会提供的交流平台十分可贵。他指出,公用事业作为具有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双重属性的行业,在此领域开展反垄断研讨具有典型性与重要现实意义。王教授表示期待通过本次研讨会深入交流,为推进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合规与行业健康发展凝聚共识、贡献智慧。
随后,王教授还以“能源领域防范自然垄断环节向上下游延伸监管研究”为题进行了分享,从垄断形成的基本原理出发,系统分析了电力、油气等公用事业行业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的构成特点。他深入探讨了自然垄断环节向上下游延伸的四种形式及其共同特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防范思路:首先要科学界定自然垄断边界,其次要对上下游环节实施分类监管,同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最终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这一分享为有效防范自然垄断环节的不当延伸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

王健教授作主旨分享
浙江省公平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研究院院长、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王健教授以“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制定的背景、争点与特点”为题,系统梳理了《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脉络与核心要点。作为本指南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王教授在分享了指南制定背景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指南制定过程中的核心争点,包括公用事业与自然垄断行业的关系界定、指南应涵盖的行业范围、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争议、以及特许经营协议能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正当理由”等关键法律问题。此外,还分享了对于指南保守性与前瞻性的独到见解,指出当前文本虽立足于既有执法经验,但仍需对数据、算法等新型垄断风险保持关注并作出原则性规定。
最后,王健教授提炼出指南内容设计紧扣公用事业特征、贯穿科学监管思路、垄断行为规定更具针对性、构建了“正当理由”认定体系以及强化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五大鲜明特点,为公用事业领域实现常态化、高效能的反垄断监管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指引。

会议过程

陈新松律师作主题分享
阳光所合伙人、反垄断合规业务中心负责人陈新松律师以“从水务行业反垄断处罚案件看如何做好公用事业合规工作”为题,结合近三年执法数据与典型案件,系统剖析了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趋势与企业合规应对路径。他围绕执法态势、案例拆解与合规建议三大板块展开论述,尤其聚焦于水务行业频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结合过往真实案例,对水务行业典型垄断行为模式与调查应对要点进行了剖析,详细讲解了执法机构在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时的关键考量因素,并揭示了企业应对反垄断调查中的常见误区。
基于案例反映出的共性问题,陈律师进一步分享了企业构建反垄断合规体系的可落地建议,包括设立专人负责的合
规管理制度、重点聚焦垄断协议与滥用支配地位的风险识别机制,以及建立梯次化、全覆盖的合规培训与考核体系,为公用事业企业在强监管时代精准识别风险、系统防范风险提供了清晰的实务指引。

颜方乐律师作主题分享
阳光所高级律师、能源资源环境业务研发中心(ERE中心)研究员颜方乐从供电企业角度出发,对反垄断合规相关问题进行分享,结合《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用事业经营者定义,分析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市场化改革中供电企业和售电公司的角色定位,系统剖析了供电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电网公平开放、接网工程回购等场景中可能构成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风险,并指出其借助垄断优势向竞争性环节延伸的资本性、交易性及规则性延伸等新型合规挑战。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结合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重点与近期反垄断执法案例,强调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已成为新常态,电力企业需在行业监管与市场综合监管的双重约束下,构建覆盖业务全链条的反垄断合规体系,以应对日趋复杂化的合规要求。

严微律师作主题分享
阳光所反垄断合规业务中心合伙人严微律师以燃气行业为行业切入点,对公用事业反垄断调查应对展开系统分析。她首先梳理了反垄断调查的线索来源,指出举报与专项检查是案件启动的主要途径,并强调燃气行业因民生属性一直是监管重点。在此基础上,严微律师聚焦企业反垄断调查应对策略,重点分享了陈述申辩的思路、承诺中止制度和宽大制度的适用以及“正当理由”抗辩的难点、“黎明突袭”应对等实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