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环境和自然资源业务合伙人;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环境法方向法学博士。
焦律师长期为北控水务、南方水务、华润环保、广东环保集团、中能建集团、国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南粤集团等多家知名环保、能源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处理环境基础设施、企业环境合规、特许经营、环境风险应对等法律服务。焦律师曾多次参与省部级立法、政策研究课题,主导开展《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立法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曾为多家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环境、自然资源行政争议解决、法律咨询、危机应对等服务,拥有丰富的行政执法应对和争议解决经验,曾代理过涉及水务、生活垃圾、固废、能源等多个行业的行政处罚、诉讼以及商事争议解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