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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刊简报

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致辞(九月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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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中国落实“双碳”目标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深化的关键一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致辞再次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决心,并宣布了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新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风光装机容量等量化指标为国内能源革命注入了强劲动力。与此同时,《原子能法》的正式通过及一系列能源领域重磅政策的密集出台,共同勾勒出中国以安全为基石、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能源战略新蓝图,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伴随政策框架的完善,中国能源市场改革与技术创新步入快车道。《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等文件显著拓展了市场主体与交易品种,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获得平等地位;绿色电力交易量同比大幅增长,反映出能源结构优化与市场活力的提升。在装备领域,“太行110”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抽蓄空压机等重大技术装备实现自主商业化应用,海上碳封存、藏粤直流等世界级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着中国在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与系统集成能力上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正全方位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转型。

 

·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

· 中国首部《原子能法》正式通过

·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 《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 国家研究修订输配电定价及成本监审系列办法

· 《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

· 《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印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特高压等新资产类型REITs发行路径

· 《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印发

· 《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

· 《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发布

· 41家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市

· “太行110”重型燃机首台套商业机组出厂

· 我国自主研制首台套抽蓄电站空压机成功投用

· 我国最大煤制天然气基地外输管道开工建设

· 我国首个海上碳封存项目封存量破1亿立方米

· 136号文全国首批风、光新增项目竞价结果

· 藏粤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建设

· 我国抽水蓄能完成“十四五”投产装机目标

· 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再破万亿

· 8月绿电交易电量同比增长47.2%

 

政策动态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

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习近平主席指出,今年是《巴黎协定》达成10周年,也是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的重要节点,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关键阶段。一要坚定信心。绿色低碳转型是时代潮流。尽管个别国家逆流而动,但国际社会应当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信心不动摇、行动不停止、力度不减弱,推动制定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为全球气候治理合作注入更多正能量。二要担当尽责。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通过全球绿色转型缩小而不是扩大南北差距。各国应当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落实率先减排义务,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资金和技术支持。三要深化合作。加强绿色技术和产业国际协作,努力弥补绿色产能缺口,确保优质绿色产品在全球自由流通,让绿色发展真正惠及世界每个地方。

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习近平主席强调,这是中国对照《巴黎协定》要求、体现最大努力制定的目标。完成这一目标,需要中国自身付出艰苦努力,也需要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环境。中国有决心、有信心兑现承诺。各方应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中国首部《原子能法》正式通过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立法的总体思路是秉持原子能事业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和促进原子能产业发展,为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原子能产业质量和竞争优势、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供法律保障;增强立法协同性,与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做好衔接。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修订有几个方面变化:

1. 市场成员。市场成员扩容,新型主体地位明确。新规首次系统性定义“新型经营主体”,将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纳入市场体系,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享有平等地位,同时明确其权责。

2. 交易品种。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交割周期的电能量交易。数年、年度、月度电能量交易应定期开市,可探索连续开市;月内电能量交易根据交易标的物不同,可采用定期开市和按日连续开市两种形式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两种,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集中撮合交易、滚动撮合交易、挂牌交易等方式。

3. 价格机制。除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外,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绿电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与绿电环境价值组成,并在交易中分别明确。绿电环境价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以及力调电费等计算,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合同电价可选择固定合同价格,也可与月度煤电价格指数、现货市场均价等进行联动。

4. 交易组织。明确了各层级交易中心的职责边界。跨经营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合组织,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经营区组织开展,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由各省(区、市)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开展。鼓励探索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联合组织。原则上,数年、年度等不定期开市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交易公告应在交易申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月度等定期开市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交易公告应在交易申报前至少1个工作日发布,连续开市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不再发布交易公告。

5. 交易结算。电力中长期市场结算可按差价结算方式或差量结算方式开展。已注册入市但尚未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经营主体,实际用电量或实际发电量按偏差电量结算处理。

 

《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人工智能+能源新业态”方面提出,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分布式储能、电动汽车车网互动等灵活性调节资源中的应用,提升负荷侧群控优化和动态响应能力;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协同优化调度以及全生命周期安全中的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生产工艺智能寻优。强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能源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和碳排放管理,提升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电、热、冷、气联供的综合能效和降碳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在零碳园区、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中的应用,提升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运行水平,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国家研究修订输配电定价及成本监审系列办法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四个办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双碳”目标引领下,新能源快速发展,系统调峰、电力保供压力不断增大,作为重要的灵活性调节资源,新型储能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客观需要。“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7376万千瓦。在考虑与“十五五”能源规划有效衔接的前提下,统筹新能源消纳、电力保供需求和各类调节性资源规划建设情况,研究提出2025-2027年新型储能发展目标,预计三年内全国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2027年底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同时,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有力支撑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积极回应新型储能行业关切,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五方面举措。一是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主要包括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等。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主要包括推动新型储能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提高新型储能调度适应能力等。三是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主要包括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储能产业创新工程、推广试点项目应用等。四是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等。五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主要包括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等。

 

《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印发

9月12日,两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从参数要求、费用承担、市场路径三大维度对就近消纳项目给出清晰规范。这一政策为项目投资者评估项目可行性、制定投资策略提供了核心依据,也为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规模化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以新能源为主、自发自用比例≥60%的就近消纳项目,公共电网按接网容量保障供电,项目按“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可平等参与电力市场,须直接交易、不得由电网代购电;电网负责计量、结算并按月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此前已并网项目由各地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特高压等新资产类型REITs发行路径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部署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明确五大方向:一是持续扩围扩容,加快收费公路、清洁能源、仓储物流、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成熟资产申报,积极探索特高压、铁路、港口、文旅、养老等新资产类型发行路径,对民间投资项目实行单列、靠前服务;二是支持已上市REITs满6个月后通过扩募跨区域、跨行业购入优质资产,简化流程、优先评估;三是严把项目关,聚焦权属清晰、收益良好、手续合规、回收资金规模大且使用合规,优先推荐净回收资金占比高项目;四是建立“储备—组织—申报”滚动台账,上线全国统一信息系统(reitsgl.tzxm.gov.cn),实现全流程标准化、信息化、可追溯;五是完善协调机制,定期听取各方意见,动态优化政策,对项目储备多、质量高、服务优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全面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

 

《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印发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指出,优化现货市场交易机制、加快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因地制宜健全辅助服务市场体系、研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打造规范透明的零售市场、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持续提升市场运营能力、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强化组织保障。

在完善现货与中长期市场机制方面。支持新能源全面入市,优化现货出清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虚拟电厂、储能等新型主体“报量报价”参与,并探索“电源+储能”联合报价;同时细化中长期交易,实行分时段、D-2连续开市,国家统筹签约比例并允许各地动态调整,提升交易灵活性与保供能力。

在健全辅助服务与零售市场体系方面。扩大辅助服务市场参与范围,鼓励新型主体聚合参与灵活调节;研究建立面向各类电源的容量补偿机制,保障系统可靠容量;强化批零价格传导,推广分时零售套餐和绿电套餐,释放用户侧调节潜力,打造规范透明的零售市场。

 

《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

9月22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0年,我国能源关键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自主可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技术和产业体系全球领先,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有效保障高效智能能源勘探开发、低碳高效能量转换、低成本高可靠能源存储、高效稳定能源输送等战略任务,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意见》部署了7个部分共20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快能源勘探开发装备转型升级、提升能量转换装备质效水平、推动能源存储装备规模化应用、加强能源输送装备技术攻关、推进能源装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促进能源装备绿色高端发展,对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核能、储能等多领域均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此外,《意见》强调要强化企业在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并提出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进一步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激励企业加大长期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将国有企业建设国家级研发平台等创新投入,在其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予以加回等措施。

 

《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将于2026年3月8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工作有了明确、统一的计量审查规范指引,将有力推动和指导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碳计量能力和水平。该计量审查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计量管理、计量人员、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碳排放计量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生产、废物处置等过程发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等。

 

市场动态

 

41家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市

9月4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吉林省2025年第二批电力交易市场经营主体注销的通知》,经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调查确认后,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41家省内注册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经核实,41家售电公司在吉林省没有未履行交易合同义务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鉴于在公示期间,没有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异议,将41家售电公司在吉林省电力交易市场主体目录中注销。

 

“太行110”重型燃机首台套商业机组出厂

9月8日,中国航发“太行110”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商业机组在中国航发燃机制造装试基地出厂,即将交付客户,这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制的110兆瓦级重型燃气轮机正式迈入商业化应用新阶段。

重型燃气轮机是能源高效转换、洁净利用、多领域应用的核心装备,是工业强国的重要标志之一,世界上仅有少数国家具备独立自主研制能力。随着我国燃气发电装机容量迅猛发展,自主研制重型燃气轮机、打破国外技术和市场垄断,对于实现“双碳”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中国航发历经二十余年自主攻坚,成功打造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100%全国产化的110兆瓦级重型燃气轮机。

“太行110”重型燃气轮机设计功率110兆瓦,是国内当前功率最大的国产商业重型燃气轮机,具有启动迅速、综合热效率高、维护简便等优点,可使用燃油、天然气及中低热值气等多种燃料发电,可应用于热电联产、天然气调峰电站、联合循环发电等多个领域,还可配合风电、光伏、水电等多种能源耦合供电。

 

我国自主研制首台套抽蓄电站空压机成功投用

9月8日,安装在广东梅蓄电站二期工程的国产抽水蓄能电站空压机“VM160”在广州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这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制的首台套抽蓄电站空压机成功投用,打破了国外在该装备领域的长期技术垄断,有力促进国产关键能源技术装备加速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

 

我国最大煤制天然气基地外输管道开工建设

9月9日,我国最大的煤制天然气生产基地外输管道——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干线工程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与西气东输管道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我国天然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准东煤制气生产基地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是我国面积最大、资源量最丰富的整装煤田。

 

我国首个海上碳封存项目封存量破1亿立方米

9月10日,位于珠江口盆地的我国首个海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项目累计碳封存量突破1亿立方米,标志着我国海上二氧化碳封存技术、装备和工程能力已臻成熟,对加速推进国家“双碳”目标达成、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首个海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项目所在的恩平15-1油田是我国珠江口盆地首个高含二氧化碳的油田。中国海油通过开展地质油藏、钻完井、工程一体化等重点课题研究,于2023年6月率先推动我国海上首个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项目投用,实现将产出的油气流中的二氧化碳进行分离、脱水干燥、压缩,然后通过回注井高压注入到油田浅部水层中,年二氧化碳封存量超4000万立方米。

 

136号文全国首批风、光新增项目竞价结果

9月11日,山东省国网新能源云公示了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出清结果,其中光伏机制电价为0.2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80%,风电机制电价为0.319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70%。

 

藏粤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建设

9月16日,我国“十四五”规划建设的跨省区输电重点工程,藏粤直流工程启动建设,这是目前世界上输电能力最强、技术水平最先进、投资规模最大的柔性直流输电工程。藏粤直流工程以西藏为起点,途经云南、广西,最后到达广东,输电线路全长约2681公里,在西藏昌都、林芝,以及广东广州、深圳建设四座换流站。2029年全面投运后,每年可向粤港澳大湾区输送超430亿度电能,相当于三峡电站年发电量的一半,100%为清洁能源。

 

我国抽水蓄能完成“十四五”投产装机目标

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6236.5万千瓦,完成“十四五”规划提出的6200万千瓦装机目标。

我国抽水蓄能装机容量已连续9年居世界首位。“十四五”以来,抽水蓄能规模和质量持续提升,河北丰宁、广东阳江等一批世界级标志性工程建成投产,全国抽水蓄能机组综合利用小时数、抽水发电次数保持增长态势,为电力保供和绿色转型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再破万亿

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101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第二产业用电量59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三产业用电量20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

1~8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87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64193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第二产业用电量43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第三产业用电量132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

 

8月绿电交易电量同比增长47.2%

8月,全国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5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4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6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6249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302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2%。

1-8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43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3.2%,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33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02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41785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1657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0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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