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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刊简报

我国风光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四月简报)

导览

· 18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

· 支持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发布

· 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

· 南网区域发布工作方案:推动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现货市场

· 两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的指导意见

· 《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

· 《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

· 我国风光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

· 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8%

· 3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

· 全球首台700兆瓦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 我国与沙特签署《核能发展安全与安保合作谅解备忘录》

·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发布

· 国常会再核准!5大核电项目10台机组

·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印发

政策动态

18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

4月1日起,18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批标准涵盖多个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包括铸造、有色、化工、建材、矿山、机械、交通、农业、电工电子、食品、废弃处置等。

此批国家标准重点针对以往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不清、难以互认”的问题,对“算什么,怎么算”提出统一要求,明确各行业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活动数据采集及排放因子选取等规则,为企业精准计算与报告碳排放构建了规范化路径。该系列标准的编写按照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要求,遵循与ISO 14064-1《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核算和报告要求》一致的原则,将为企业应对国际碳贸易壁垒提供技术支撑。

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46项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国家标准,覆盖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钢铁生产企业、矿山企业、电子设备制造企业、陆上交通运输企业等重点行业,基本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这些标准的落地实施有利于重点排放企业摸清“碳家底”,打通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数据,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降碳,进一步帮助企业由被动履约向主动控排转变,推动全社会温室气体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转变。

四部门:支持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确定了上海市、常州市、合肥市、淮北市、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重庆市、昆明市9个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

《通知》公布了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包括“北京市基于新型储能的V2G车网互动协同调控试点项目、无锡市“源网荷储”全要素协同车网互动综合试点项目、车网多能低碳融合V2G试点项目、“交能融合”虚拟电厂有序调控规模化车网互动试点项目”等30个试点项目。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推动完善辖区内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支持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发布

4月2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发布。其中指出,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健全跨省跨区送电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推进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确量价条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

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夯实市场成价格的基础

4月2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要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意见》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明确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工作方向,系统部署重点任务。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三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价格由市场形成。二是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三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营造有利于价格有效形成的市场环境。

南网区域发布工作方案:推动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现货市场

近日,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南方电网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贯彻落实136号文精神,加快推动南方五省(区)新能源参与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合理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优化调度。

工作方案制定了2025年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整体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及关键问题解决措施。工作方案指出:推动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现货市场。其中,集中式新能源,“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分布式新能源,由聚合商聚合,或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聚合参与时,原则上聚合单元不超出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

6月前,要确保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具备参与现货市场条件,220kV及以上、试点110kV集中式“一对一”新能源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

6月前,要力争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220kV及以上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市场。12月底前,力争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广东、广西所有110kV及以上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6月前,为分布式新能源不同方式入市做好技术铺垫和整体方案设计;12月底前,力争广东试点以虚拟电厂形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其余分布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

两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的指导意见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文件明确了加快虚拟电厂发展的目标:

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虚拟电厂的定义及功能定位: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正式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旨在推进煤电行业的转型升级,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需求。方案强调在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等方面提升煤电技术指标,推动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并建设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具体要求包括:现役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5%-40%,新建机组力争达到25%或更低;负荷变化速率、启停调峰、宽负荷高效、安全可靠、清洁降碳和智能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方案还鼓励各地制定具体的升级方案,推动产学研用全链条协同联动,并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实施,以确保煤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

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确保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管理。首先,要求各省制定并公布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确保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中排放量达标的单位被纳入管理。其次,强调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进行月度信息化存证,并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此外,通知还规定了碳排放配额的预分配、核定与分配以及清缴的具体时间节点。最后,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设和监督执法,以确保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并鼓励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市场动态

我国风光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

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瓦(其中风电5.36亿千瓦,光伏发电9.46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14.51亿千瓦)。一季度,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达到5364亿千瓦时,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2.5%,较去年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带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8%,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受风电光伏快速增长并叠加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较低(2.5%)因素影响,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110亿千瓦时,大幅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582亿千瓦时)。

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8%

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2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5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第三产业用电量1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

3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44亿个,占比82.26%,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7.07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2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60亿个,占比91.66%。2025年1-3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6.62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4.56亿个。截至2025年3月,全国累计核发绿证56.1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8.35亿个。

3月,全国交易绿证1.18亿个,其中绿电交易绿证2187万个。2025年1-3月,全国交易绿证2.00亿个,其中绿电交易绿证6044万个。截至2025年3月,全国累计交易绿证7.53亿个,其中绿电交易绿证2.98亿个。

全球首台700兆瓦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4月17日,东方电气集团全球首台700兆瓦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顺利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是一种高效、清洁的发电技术,可以直接燃烧劣质煤、煤矸石、秸秆、树皮、污泥甚至垃圾等低品位燃料,并且在燃烧过程中可以很好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让发电变得更加清洁、可持续。投产的机组位于云南省红河电厂,采用当前最先进的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具备单机容量大、机组效率高、节能环保综合效益优等特点。

我国与沙特签署《核能发展安全与安保合作谅解备忘录》

4月21日,在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和平利用核技术论坛上,我国与沙特核与辐射监管委员会签署了《核能发展安全与安保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通过组织人员科访、培训和技术援助,成立联合工作组等形式,在核安全、核安保、核不扩散、核应急等领域加强合作。近年来,我国在核能、核技术应用等方面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紧密。

· 核能方面,我国与阿联酋、沙特在核电运维、核燃料供应、铀钍资源勘查、核安全与核安保等方面开展了务实交流合作。

· 核技术方面,我国安检辐射探测设备批量出口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等国,并在大型活动中实现规模应用。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发布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由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制,旨在全面展示中国绿证制度的发展情况。报告指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绿证制度对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中国绿证制度取得显著进展,核发数量和交易规模大幅增长,市场活力持续增强。

报告强调,绿证制度体系框架已基本建成,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等政策有效衔接。2024年,绿证核发数量达47.34亿个,同比增长28.36倍,核发范围全面拓展至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交易规模实现翻两番,达到4.46亿个,交易模式灵活多样,价格呈现下行态势,消费主体增长迅速,推动绿色转型作用明显。

绿证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包括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支持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服务能耗双控考核以及衔接碳排放量核算等。在国际互认方面,中国政府积极推动绿证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绿证国际认可度。同时,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供有力支撑,实现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未来,中国将继续完善绿证制度,加强绿证与相关政策的衔接,推动绿证市场建设,提升绿证国际影响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持。

国常会再核准!5大核电项目10台机组

4月2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核准三门核电三期工程等核电项目。

此次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具体为中核三门核电5、6号机组,中广核广西防城港核电5、6号机组,广东台山核电3、4号机组,国家电投海阳核电5、6号,以及华能霞浦核电1、2号机组,合计10台机组。其中,华龙一号机组8台,CAP1000机组2台。从2019年至2025年,我国核准核电机组数量分别为6台、4台、5台、10台、10台、11台、10台,近三年每年核准10台及以上,7年累计核准新核电项目28个,合计56台机组,持续保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的良好势头,我国核准及在建核电规模保持全球领跑。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印发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规则》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根本目标,坚持“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基本原则,全面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明确了调峰、调频、备用、爬坡等主要辅助服务品种的市场化路径,并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业态纳入市场主体范围。

在市场建设方面,《规则》要求采取先模拟、后结算、再正式运行的渐进式推进策略,设立了至少一年的结算试运行过渡期,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起步。在费用传导方面,《规则》提出根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情况差异化的费用分摊机制,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由用户侧和未交易上网电量共同分担辅助服务费用。同时,《规则》还强化了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明确了五类主要市场风险类型及应对预案,并要求市场运营机构建立全流程监控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规则》特别强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要与电能量市场、现货市场做好统筹衔接,推动形成协调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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