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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律师参加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并做主题演讲
发布时间:2017-08-23 来源:阳光律师

8月16至18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了以“能源法立改废与能源法学科建设”为主题的2017年年会,深入讨论了能源法的立改废及能源法学科建设等问题。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戚东祥,全国人大法案室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国家能源局法制与体制改革司副调研员刘至申,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高级顾问孙琬钟等领导,以及来自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中从事能源法研究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出席了此次年会。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臻主任作为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与高级合伙人陆利忠律师、天然气事业部负责人陈新松律师一起与会。

在8月17日举行的“能源转型背景下的能源法立法与能源专门法问题”交流会上,阳光所天然气事业部负责人陈新松律师做了“从油气体制改革意见看油气立法”的主题演讲,从放开勘探开采业务、管道网络准入、石油进口销售、天然气终端市场和油气价格管制等五个方面介绍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大改革以及油气体制改革方面的最新动态与自己的见解,受到了与会人员的诸多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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