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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所助力《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签订
发布时间:2018-06-12 来源:阳光律师

6月8日,上合青岛峰会前夕,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国家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在人民大会堂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和《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作为中俄两国核能领域迄今为止最大的合作项目,有力地带动了双边贸易和产业合作,提升两国务实合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化了双边利益融合。

工业与信息化部副部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张克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利哈乔夫等出席签字活动,代表政府签署了示范快堆、田湾7/8号和徐大堡核电项目的政府间合作协议,并交换了上述项目的企业间框架合同文本。

阳光所作为项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的谈判与签约过程。自2017年10月至框架合同签订期间,项目团队从文本起草、修订、谈判,历经12轮艰苦磋商,使得项目框架协议得以签署。在该项目的政府间协定及相关文件的谈判中,阳光所为知识产权专门条款、知识产权附件及核损害赔偿等特别内容提供了有力的谈判支持,以及后期的谈判参与和文本关闭。本次项目任务紧、难度大、时间短,阳光所国际业务团队与知识产权团队紧密合作,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后续,阳光所将继续为示范快堆的执行提供服务,深度参与项目各执行协议起草、修订、谈判和执行工作,为中国第一个快堆的示范工程建设尽一份阳光的力量。

据了解,位于福建霞浦的示范快堆是第四代先进核能发电的首选堆型,单机组容量60万千瓦,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示范快堆通过采用快中子增殖技术,可将天然铀资源利用率从目前的约1%提高至60%以上,在提高核材料利用率的同时,为核废料的处理利用提供了可选路径,而且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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