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讨会——暨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硕士行(企)业导师聘任仪式”,阳光所陈新松律师、葛志坚律师受聘担任行(企)业导师,聘期三年。
据悉,这是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进一步提升法律实务教育的系列措施之一,接受聘任的导师包括司法部门领导、企业法务总监、资深律师等,会上两位律师对如何改进和加强法律硕士教育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这也是继今年3月阳光所与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之后的又一实质性合作举措,两位律师将对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有志于向能源法律方向发展的法律硕士进行全方位的实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