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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律师参加“金融机构跨境投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与申诉问责机制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阳光律师

为推动建立有效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合规审查与问责机制框架建设,“金融机构跨境投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与申诉问责机制国际研讨会”于2019520日至21日在上海召开。

此次研讨会由亚洲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联合主办,得到了财政部国际合作司、生态环境部国际环境合作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的大力支持,国际金融机构独立问责机制的代表、30家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代表,20余家中国金融机构出席了研讨会,中国能源基金会、美国环保协会等国际和地区公民社会组织以及研究机构代表亦出席,与会人员约250人。

研讨会为参与机构之间建立一个合规审查和申诉问责机制的国际良好做法提供交流和讨论的平台,并为起草金融机构申诉赔偿与合规问责机制政策框架(AMF)收集各方意见,以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将监管实践制度化,并提升申诉与投诉处理的能力与效率。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翟桂英发表题为“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讲话。翟桂英说,“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由生态环境部与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并筹建,打造沟通对话平台。她希望未来落实绿色成果,加强政策沟通,搭建平台网络,促进合作共赢,同时也能够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能力建设。

与会代表就跨境投融资项目中如何做好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控、金融机构建立切实可行的申诉赔偿与合规问责机制框架进行了深入交流,也为“一带一路”战略下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建言献策。

阳光所首席合伙人陈臻律师、上海办公室负责人朱宏文律师、许向民顾问和周章贵顾问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上海办公室国际业务部和环境业务部5位律师和顾问组成的团队协助亚洲开发银行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了会务支持。

绿色发展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主题。今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此次研讨会对于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助力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绿色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阳光所为中国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也深刻体会到各国对项目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一贯重视协助企业开展对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评估以及相关风险的管理,服务的多个项目在推动东道国清洁能源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代表性的项目如上海电力优化马耳他能源结构项目入选《2017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典案例。在新的外部环境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活动的生态环保与环境合规等方面的问题更加受到国际关注,在今后项目的法律服务中,阳光所将更加重视协助中资企业加强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评估,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支持,致力于实现项目法律风险的最小化和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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