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国家能源局发布《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签署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发电机组和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四)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发电机组应在项目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按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应分批申请。符合许可豁免政策的机组除外。(五)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已经国家认定的机构安全注册或登记备案。
国家能源局制定《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规则(试行)》(点击可查看原文)
国家能源局6月16日消息,其拟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并制定《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规则(试行)》。
《规则》指出,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项目业主单位。确需联合申报的,应说明必要性和具体分工。参与申报的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并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规则》还强调,示范期限原则上为2年。示范项目需在发布公告之日起1年内投产。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国家能源局同意,示范期和投产日期可延长不超过1年。
《规则》同时指出,国家能源局将示范项目纳入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并做好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问题,完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和支持政策。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综合考虑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装机规模、光伏消纳利用情况等因素,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强调,试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省内试点各项工作。各省电网企业负责营业区内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的具体研究分析工作,并协助本省能源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发布工作。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正式印发(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点击可查看原文)
国家能源局6月8日发布的《2023年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指出,针对海上风电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严、应急能力建设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督促海上风电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指出,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由电力安全监管司归口。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职责承担所辖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根据国家能源局委托,承担研究拟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政策措施及实施相关具体工作的职责,负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核查、发布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预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预备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项目动态】
葛洲坝-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改造工程投运(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8日,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改造工程正式投入运行。葛洲坝至上海直流输电工程是我国第一条±500千伏超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成投运34年来,累计向上海地区输送电量1800亿千瓦时。
本次改造针对已经超期服役的原有进口换流阀等10类核心设备,采用由我国首次提出的具有换相失败免疫能力的可控换相换流阀等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替代。
隆基绿能(601012)全球建设规模最大光伏生产基地在陕西开工(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5日,隆基绿能(601012)年产100GW单晶硅片及50GW单晶电池项目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式开工。该项目总投资约452亿元,占地3081亩,是目前全球建设规模最大、产能最高、技术最先进的光伏生产基地,建成后将带动就业1.5万人。年产50GW的单晶电池可实现每年发电约1330亿度,可减少4800万吨标准煤消耗,进而减少1.03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相当于增加植树造林422万亩。
我国首台兆瓦级漂浮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试运行(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4日,我国自主研发的首台兆瓦级漂浮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在广东珠海投入试运行,标志着我国兆瓦级波浪能发电技术正式进入工程应用阶段。整个装置平面面积超过3500平方米,重量达到6000吨。每天最多可发电2.4万度,相当于3500户家庭一天的用电量。
中国石油(601857)在内蒙古西部建设首个百万吨油田(点击可查看原文)
6月11日,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在河套盆地建设的巴彦油田日产油达到2780吨,踏上年产100万吨原油生产线。至此,巴彦油田将成为内蒙古西部首个百万吨级油田。中国石油华北油田持续开展油气成藏理论和勘探关键技术探索,研究揭示了“内陆咸化湖藻类烃源岩早熟早排”生烃机理,攻克了我国陆相断陷盆地超深层碎屑岩勘探难题,发现了全国最深的陆相碎屑岩规模整装油田。项目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了我国陆相断陷盆地石油勘探理论。
全国首台套固态储氢系统示范装置亮相(点击可查看原文)
近日,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研发的全国首台套固态储氢系统示范装置亮相。其中,在建的3至10公斤级移动载具用固态储氢装置,可应用于氢燃料电动汽车、重卡及特种车辆,在不改变储氢罐体装载数量的前提下,可提升重型卡车氢气装载量50%,车体自重仅增加10%。
【国际市场】
中信将收购巴西600MW光伏项目(点击可查看原文)
日前,中信集团正在与巴西北大河州(Rio Grande do Norte)政府进行谈判,旨在收购和建设位于州内阿苏(Assu)市的光伏项目。本投资项目容量最低600MW,投资额为25亿巴西雷亚尔(约5.19亿美元)。项目建设阶段将在该地区的400至500个直接就业机会。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工,容量600 MW。这也将成为中信在巴西东北部地区的首笔投资。除此之外,中信集团还签署了“Minha Casa, Minha Vida”住房计划相关谅解备忘录,以及供水和污水处理技术项目。
中国石油(601857)与卡塔尔能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点击可查看原文)
中国石油网多哈6月20日消息,中国石油与卡塔尔能源公司在卡塔尔首都多哈签署北方气田扩容项目合作文件。根据双方协议,卡塔尔能源公司将在未来27年内持续向中国石油供应400万吨/年的LNG资源,并向中国石油转让北方气田扩容项目1.25%的股份。
欧盟计划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量翻一番(点击可查看原文)
欧洲智慧能源展览会于6月14日至16日在德国慕尼黑举办。作为欧洲最大的能源行业平台,光伏产业以及本土化制造成为本次展会的焦点话题。欧盟2022年5月发布能源计划,希望到2025年将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量翻一番,相关投资将高达1950亿欧元。欧盟委员会还在2022年底成立了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联盟,支持欧洲到2025年在整个太阳能光伏价值链上实现30吉瓦本土制造能力的目标。
国家电投成功布局东盟碳市场(点击可查看原文)
国家电投智慧能投(碳资产管理公司)携手中金公司境外子公司,共同参与新加坡国际碳市场Climate Impact X(CIX)正式上市的碳信用现货标准化合约交易所(CIX Exchange)首批碳信用标准化合约交易。
交易产品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符合国际核证减排标准(VCS)的优质林业碳汇,标志着国家电投在国际碳市场上迈出新步伐,成功布局东盟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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