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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时代能源简报2024年3月刊
发布时间:2024-03-31 来源:阳光律师

一、能源政策

(一)国务院印发通知,要求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强化外资企业用能保障。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查看原文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和图集,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及时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运行策略。(查看原文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与能源领域相关的计划包括: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建立全国及分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基本建成并公布温室气体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推动实施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条件成熟的沿海核电机组。保障能源资源安全。配合制定能源法。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煤电等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和输电通道建设。加快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持续抓好能源资源价格调控监管。(查看原文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4项重点任务。一是补齐电网短板,夯实保供基础。二是提升承载能力,支撑转型发展。三是强化全程管理,保障发展质量。四是加强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查看原文

(五)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重点行动工作方案》

文件明确,本次行动选择吉林、江苏、江西、山东、广西、陕西6个省份,重点总结分析110kV及以下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的突出问题。工作重点主要从配电网网架结构、新型并网主体接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维护、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分析。(查看原文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对于2007年《办法》,重点修订如下内容:一是修改《办法》名称。依照《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将原《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名称修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二是明确保障收购范围。《办法》第四条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三是细化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分工。《办法》从保障性收购、市场交易、临时调度三个方面细化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的责任分工。(查看原文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供电营业规则》

与1996年《规则》相比,修订后的《规则》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条款新增9条、删减6条,修改61条,共10章110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删除按指标供电和用电等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内容,健全和完善现代供电服务体系。二是删除供电工程贴费等已明确取消的供电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有关内容,助推用电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修改供用电合同变更、解除要求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抵触的有关内容,理顺《规则》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四是调整部分因政策变化、标准细化、职责调整等原因导致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有关内容,顺应现实服务管理需要。五是增加新建居住区居民住宅户表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保障电力用户特别是居民用户用电权益的内容,聚焦增强群众用电、办电获得感。六是吸纳已有成熟实践经验的业务内容,将已有的成熟经验总结固化上升为规范要求。(查看原文

(八)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4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标包括: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查看原文

(九)北京市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碳排放单位实行名单管理。碳排放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法人单位。其中,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单位,且属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为重点碳排放单位;其他的为一般报告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如需调整,由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碳排放单位,在其核算边界之外的碳排放量如满足前款规定,应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查看原文




二、项目动态

(一)上海:计划到2027年核电产业规模达600亿元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上海核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上海核电产业规模达600亿元,核电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世界级核电产业中心,打响“上海核电”品牌。

(二)三门核电:首个中国核电级研究中心获批设立

近日,由三门核电担任主依托单位的中国核电“压水堆水化学技术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中国核电批复正式设立。压水堆水化学技术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21年末启动策划,于2022年获得台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三门核电将该中心作为公司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核电厂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核电水化学行为及特性基础研究、核电先进化学测量方法研发、核电化学新材料及产品研发等方向发力,旨在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形成三代核电压水堆独具特色的、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水化学技术。

(三)国家电投:海南公司杭州临安生态茶光互补项目开工

3月20日,国家电投海南公司杭州临安太湖源镇5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举行开工仪式。杭州临安太湖源镇5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位于杭州临安太湖源镇中北部,项目总体规划装机容量50兆瓦,年均发电量约5390万度。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6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868吨,减排氮氧化物934.6吨。

(四)中国重燃:我国大功率重型燃机首台样机总装下线

日前,我国自主研制的300兆瓦级F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样机在上海临港总装下线,实现了工程研制的重要里程碑节点,标志着我国大功率重型燃气轮机首次走完基于正向设计的制造全过程,全面进入整机试验与验证的最终阶段。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国家电投联合哈电集团、东方电气集团和上海电气集团组建中国重燃,负责具体实施。首台样机由上海电气集团总装制造,19个省市200余家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参与研制。

(五)中国海油:发现我国首个深水深层大油田——开平南油田

3月8日,中国海油宣布,在南海珠江口盆地发现我国首个深水深层大油田——开平南油田,探明油气地质储量1.02亿吨油当量。该油田是全球核杂岩型凹陷最大的商业发现。开平南油田位于南海东部海域开平凹陷,距离深圳市约300公里,平均水深超过500米,最大井深4831米。发现井钻遇油气层100.6米,测试平均日产油气超过1000吨油当量,刷新了我国深水深层油气测试产量纪录。

(六)中国海油:我国渤海中北部再获亿吨级油田

3月18日,中国海油宣布,我国渤海中北部海域再获亿吨级大发现——秦皇岛27-3油田,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04亿吨,这是该海域时隔10年再次获得重大油气发现。秦皇岛27-3油田位于渤海中北部海域,西距天津市约200公里,平均水深约25米。经测试,该油田单井日产原油约110吨,展现出较好勘探前景。




三、上市公司简讯

(一)中国核电(601985)设立中核玉林核电有限公司

3月21日,中核玉林核电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魏智刚,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海水淡化处理;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等。中国核电、玉林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

(二)中国中车(601766)研制我国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

3月21日,我国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在位于长春的中车长客试验线进行了运行试验,列车成功以时速160公里满载运行,实现全系统、全场景、多层级性能验证,标志着氢能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取得新突破。该列车由中国中车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制,应用了多储能、多氢能系统分布式的混合动力供能方案,同时采用了中车长客自主开发的氢电混动能量管理策略和控制系统,实现了整车控制的深度集成,大幅提高能量利用效率,并提高了供能的灵活性和可靠性。试验数据显示,列车每公里实际运行平均能耗仅为5kWh,最高续航里程可达1000公里以上。

(三)南都电源(300068)参股设立氢能公司

早在2001年,公司通过参股设立新源动力股份公司,布局氢能业务的相关技术储备。新源动力是国内最早做燃料电池的企业,拥有自主电堆核心技术,是国家燃料电池工程中心,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同时,公司实现了水电解技术、耦合锂电储能的柔性制氢等技术储备。公司已经完成了氢能公司的设立,重点开发氢储能及其下游应用项目,推动氢能、电能及其他能源体系融合,促进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

(四)国富氢能向港交所递交主板上市申请

3月20日,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公司(国富氢能)跟随重塑能源脚步,终止境内科创板IPO后“改道”港交所,向港交所递交主板上市申请。据国富氢能招股书,2021-2023年,国富氢能营收分别约3.29亿元、3.59亿元和5.22亿元;亏损额分别为7525万元、9622万元和7504万元,亏损有所收窄。2023年,公司新增水电解制氢设备及相关产品收益,贡献1556.4万元营收,占比约3%。此次IPO,该公司也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在张家港工厂三期建立水电解制氢设备生产线。


编制:阳光时代ERE业务研发中心

联系:ere@sunshinela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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